社会服务承诺

为进一步优化供水服务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用户,吕四自来水厂特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制度,以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

服务项目和标准

1、水质标准检测制度健全,确保城市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供水管网压力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管网维修。凡本厂安装的管网在接到报修后,口径小于DN50mm的管线,24小时内修复通水;口径DN50mm~DN300mm管道,自报修起48小时内修复;DN300mm以上管道,接报修后连续修理,直至通水。

3、计量收费。查抄用户水表过程发现水表停针、跳针、失灵等情况及时通知用户予以更换。对用户反映失灵事宜,于2日内派员到现场查看,3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在每月15日至25日收费期,节假日不休息,方便用户交费。

4、业务接洽。接洽用户接水申请,符合供水规定,手续资料齐全的立即登记,并及时派员勘估设计。用户按规定缴齐各项费用后,7日内组织施工;用户申请水表迁户,从登记并付清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用户申请移装水表,从登记付清款项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下雨等不可抗力情况,酌情延后)

5、咨询答复。24小时受理用户咨询、投诉和建议,服务人员热情接待,有问必答,及时处理,做到事事有落实。凡反映问题紧急或影响较大的立即处理,一时无法解决的,向用户耐心解释,力争处理及时。

6、供水调度。计划停水提前24小时张贴公告发布通知,突发性停水在停水的同时发出通知。

为接受社会监督,本厂设立行风建设投诉电话,8341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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