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33项检测项目市场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30 15:12|栏目: 询价公告 |浏览次数:

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33项检测项目即将实施,现就本项目进行市场询价调研。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供应商或其下属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的CMA资质或者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定和认定的供水企业水质检测实验室等级能力I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标准中出厂水97项全分析检测能力,管网水43项常规检测能力。

5)启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启东市城市公共供水水质检测项目的中标单位(无锡市政公用检测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磋商文件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

二、项目需求

项目需求包括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技术要求是指对采购标的功能和质量要求,包括性能、材料、结构、外观、安全,或者服务内容和标准等;商务要求是指取得采购标的的时间、地点、财务和服务要求,包括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付款条件(进度和方法),包装和运输,售后服务,保险等。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需求: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出厂水半年报97项和月分析33项及消毒剂指标检测。

采购清单如下

 

样品名称

检测项目

样品    数量(个)

委托项目明细

分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元)

总价最高限价(元)

  

1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共97个项目

2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97个项目



上、下半年各一次

2

出厂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33个项目

10

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铝、铁、锰、铜、锌、硫酸盐、溶解性总、氨(以N计)、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臭氧、二氧化氯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全分析的两个月不送样

3

管网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
表一表二表三中33个项目

12

砷、镉、铬(六价)、铅、汞、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溴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铝、铁、锰、铜、锌、硫酸盐、溶解性总、氨(以N计)、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臭氧、二氧化氯2,4,6-三氯酚、二氯甲烷、高氯酸盐



每月1次,每次1个样品

    



注:

1、取样方式:本次采购报价时请充分考虑运输成本(次氯酸钠、聚合氯化铝以及临时急需检测样品为顺丰到付寄至中标单位,其他水样均为上门采样,费用由中标单位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各投标人每项的分项综合单价报价与分项最高限价相比的下浮率必须一致,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检测任务。具体的检测时间节点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供应商需无条件配合各项时间节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测工作,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

3、服务地点:启东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二)提交成果

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供齐全的检测报告。

注:以上最终成果的提交内容、格式、数量以上级部门及采购人的要求为准。若采购人对本项目有后续要求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配合。

(三)质量标准

成交供应商对提交的成果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负责,最终提交的成果质量须符合采购人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援,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

(四)安全与保密

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数据、资料等均需严格保密,供应商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信息。如违反保密规定,采购人有权追究供应商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对采购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报价应是供应商中标后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交完整的项目成果及后续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样费、分析检测费、调查费、劳务费、交通费、咨询费、差旅费、通讯费、车辆使用费、会务费、出版费、管理费、报告编制费、技术成果评审费、资料收集、专家审查、成果验收、设施设备、利润、税金、保险等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以及根据国家、省、市、工程所在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规定缴纳有关费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采购人无须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价格包含产品、辅件、运输、装卸、运输保险、 税金(增值税专用发票)、安装、调试、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供应商报价时应充分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等风险因素,在合同实施期间,合同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完成取样和检测等工作所需的充足人员、设备、车辆,并承担所需费用,确保检测工作效率和质量。供应商每次取样前应提前2日通知采购人,以便进行监督。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使用的所有设备设施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供应商应对工作过程中需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充分的准备,对本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工作量予以充分考虑,中标后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项目工期、降低项目质量或提出增加经费等不合理要求,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工作。

3.为规范和促进本项目的正常实施和推进,需有序高效、安全稳定、常态化运行,供应商要有明晰的组织机构,成立独立的项目组,项目实施人员齐全,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项目负责人、核心技术团队及技术支持团队,岗位职责明确,能高标准的实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完成。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驻场技术支持服务。

4.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报价中。

5.在项目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遵守项目现场及采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的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完毕后通知采购单位检查,合格后书面报送采购单位备案。否则,采购单位可以进行处罚。

6.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好所有工作底稿及相关材料,并做好归档管理工作,以备查用。

7.供应商必须开展安全作业,应保尽保。如果发生交通、作业质量缺陷、或安全措施不全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等事故的,其责任概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服务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一切产权关系负全部责任,由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以及费用,由供应商全部承担。

9.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关工作,并对提交成果负责。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发生修改、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10.供应商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规定。

11.采购人有权随时召集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就项目相关事宜进行工作汇报或开会讨论。

12.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付款方式:检测项目全部完成并提供齐全的检测报告,收到供应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检测费。

注:供应商申请付款的程序应符合采购人的财务规定。

)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成交供应商应当以银行转账网银等形式提交。被确定成交的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且完成所有检测项目服务后一个月内退还。

3. 发生以下情况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部分退还:

a.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的,采购单位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b.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在成交供应商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款,以弥补采购单位经济损失,不足的部分成交供应商另外补齐。

 

 

 

 

启东市吕四自来水厂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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